为保证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按照《河北省河长名单公告制度》要求,现将部分河道责任县级河长调整情况公示如下:
序号
姓名
职务
原负责河道
现负责河道
1
宗召伟
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
南李干渠
2
田立宪
县政府副县级干部
丰收三支渠、南李干渠
丰收三支渠
注:其余河道责任县级河长未做调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