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,提高公民保护意识,维护公共利益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《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对我县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工程概况
水闸工程包括县管2座中型水闸和7座小型水闸。
我县有中型水闸两座,东关闸位于葛仙庄镇东关村北,清水河(丰收渠)上,设计流量112m³/s;郎吕坡闸位于葛仙庄镇郎吕坡村东,清临渠上,设计流量165m³/s。
我县有小型水站七座,分别为茶店闸、马庄闸、张宽闸、孝义屯闸、沈庄东闸、沈庄西闸和沈庄扬水站节制闸。
二、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原则
参照清河县人民政府《关于划定清河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的通知》(清政办[1992]9号文件),结合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实际,确定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原则如下:
1、中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2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30米;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。这类建筑有:郎吕坡闸、东关闸。
2、小型水闸的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;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。这类建筑有:张宽闸、马庄闸、孝义屯闸、茶店闸、沈庄东闸、沈庄西闸和沈庄扬水站节制闸。
三、管理与保护要求
为保护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,禁止下列行为:
(一)毁坏水闸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。
(二)在水闸护坡上放牧或者擅自垦植、铲草、移动护坡砂石及砍伐林木。
(三)在保护范围内设置有碍安全管理的建筑物及障碍物。
(四)侵占或毁坏供用电设施以及水利物资、器材、设备等。
(五)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、炸鱼、烧窑、采石、采矿、挖砂、取土等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。
(六)毁坏、盗窃、擅自移动测量、监测设施及界桩、标牌。
(七)在水闸交通桥上行驶超过工程承载能力的车辆、履带拖拉机等。
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《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清河县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2日
附件 清河县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| ||||||||
序号 | 名称 | 所在镇村 | 坐落河道 | 管理范围 | 保护范围 | 备注 | ||
1 | 东关闸 | 葛仙庄镇东关村东北 | 清水河(丰收渠)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2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30米; | 管理范围以外100米 | |||
2 | 郎吕坡闸 | 葛仙庄镇郎吕坡村东 | 清临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2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30米; | 管理范围以外100米 | |||
3 | 茶店闸 | 葛仙庄镇茶店村西北 | 胜利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 |||
4 | 马庄闸 | 油坊镇马庄村北 | 民兴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 |||
5 | 张宽闸 | 连庄镇西张宽村 | 民兴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 |||
6 | 孝义屯闸 | 谢炉镇孝义屯村东 | 焦庄地下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 |||
7 | 沈庄东闸 | 谢炉镇沈庄村东北 | 南李干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 |||
8 | 沈庄西闸 | 谢炉镇沈庄村西北 | 南李干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 |||
9 | 沈庄扬水站节制闸 | 谢炉镇沈庄村西北 | 南李干渠 | 上下游建筑物外缘以外10米,两侧为上下游工程外缘连接线以外15米 |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