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信件编号: | 1773567458 | 来信时间: | 2026-03-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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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投诉 | 姓名: | 杨** |
| 内容: | 质疑住建局的答复意见 我是青阳樾府6期的业主,因在网上看见住建局回复“青阳樾府6期工程违规交房问题”的答复,前后矛盾,现提出本人质疑:住建局答复说“经了解青阳樾府6期工程,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房屋测绘,水电问题是因配电室变更未能完成电力验收…”请问既然该工程未完成电力验收,是怎么通过竣工验收的?根据国务院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验收不合规。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,住建局发现这种违规验收行为后,本应责令停止使用,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。既然他们自己通过了验收,属于行政监管失职。住建局的答复不仅难自圆其说,还公然为不良开发商站台,让业主不得不怀疑背后的猫腻,请领导查实依规处理。 | ||
| 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住建局
答复时间:2026-03-24
答复意见: 网民您好!青阳樾府 6 期于2026年3月9日由项目建设单位河北意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了竣工验收,经各方责任主体对该工程主要建筑建材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,工程实体质量、工程技术资料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查,报告齐全、质量合格,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对青阳樾府六期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、验收程序、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,结论合格。 国务院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,应当组织设计,施工,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; (二)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; (三)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,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; (四)有勘察,设计,施工,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; (五)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。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,方可交付使用。 以上内容全部符合要求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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