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 收 土 地 公 告
坝营镇焦官营村及有关农户:
清河县2025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,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,2025年10月22日,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冀邢政转征函〔2025〕4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,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.7208公顷。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情况
(一)批准机关:河北省人民政府
(二)批准文号:冀邢政转征函〔2025〕46号
(三)批准时间:2025年10月22日
二、征收土地情况
(一)面积:0.7208公顷
(二)范围:六盘路东、漓江街南(东至国有土地、西至国有土地、南至焦官营村地、北至国有土地)
(三)用途:工业用地
三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四、工作安排
由清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,组织有关部门实施。
五、其他事项
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,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5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