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 收 土 地 公 告
葛仙庄镇贾庄村及有关农户:
邢台清河高铁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5日,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〔2025〕64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,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.4656公顷。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情况
(一)批准机关:河北省人民政府
(二)批准文号:冀政转征函〔2025〕640号
(三)批准时间:2025年11月5日
二、征收土地情况
(一)面积:0.4656公顷
(二)范围:贾庄村西北、340国道西侧(北至贾庄村地、南至贾庄村地、西至贾庄村地、东至340国道)
(三)用途:依据《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清河高铁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》(邢批投资[2024]128号),用于邢台清河高铁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。
三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四、工作安排
由清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,组织有关部门实施。
五、其他事项
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,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5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