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 收 土 地 公 告
坝营镇焦官营村及有关农户:
清河县2025年度第4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,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,2025年11月25日,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冀邢政挂钩转征函〔2025〕1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,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.0552公顷。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情况
(一)批准机关:河北省人民政府
(二)批准文号:冀邢政挂钩转征函〔2025〕11号
(三)批准时间:2025年11月25日
二、征收土地情况
(一)面积:3.0552公顷
(二)范围:挥公大道南、秦岭路东侧(北至国有土地、南至国有土地、西至秦岭路、东至国有土地)
(三)用途:城镇住宅用地
三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四、工作安排
由清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,组织有关部门实施。
五、其他事项
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,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