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县2025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

2025-12-12 11:52 浏览次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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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河县人民政府

         

 

葛仙庄镇李官庄村、王官庄镇前于村及有关农户:

清河20258批次建设用地,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,2025年1128日,邢台市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〔20255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,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.9928公顷。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批准情况

(一)批准机关:河北省人民政府

(二)批准文号:冀政转征函〔202558

(三)批准时间:20251128

二、征收土地情况

(一)涉及葛仙庄镇李官庄村位于桂江街南侧、五指山路东侧(北至桂江街、南至国有土地、西至五指山路、东至前于村地)的土地1.3168公顷,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
)涉及王官庄前于村位于桂江街南侧、五指山路东侧(北至桂江街、南至国有土地、西至李官庄村地、东至前于村地)的土地0.6769公顷,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
)涉及王官庄前于村位于桂江街南侧、五指山路东(北至桂江街、南至国有土地、西至国有土地、东至国有土地)的土地0.9991公顷,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
三、公告期限

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12日至2025年1219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

四、工作安排

清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,组织有关部门实施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,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
特此公告。 

 

 

 

清河县人民政府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512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