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 收 土 地 公 告
坝营镇焦官营村、王官庄镇大寨村及有关农户:
清河县2025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用地,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,2025年12月25日,由邢台市人民政府以冀邢政挂钩转征函〔2025〕16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,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.8624公顷。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情况
(一)批准机关:河北省人民政府
(二)批准文号:冀邢政挂钩转征函〔2025〕16号
(三)批准时间:2025年12月25日
二、征收土地情况
(一)涉及坝营镇焦官营村位于漓江街南、六盘路东(北至国有土地、南至焦官营村地、西至国有土地、东至国有土地)的土地1.2506公顷,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(二)涉及王官庄镇大寨村位于闽江街南侧、珠峰路西(北至闽江街、南至大寨村地、西至国有土地、东至大寨村地)的土地0.6118公顷,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。
三、公告期限
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四、工作安排
由清河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,组织有关部门实施。
五、其他事项
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,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,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