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葛仙庄镇城西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长江大街南侧、滨河西路东侧(北至长江大街、南至南堤村地、西至滨河西路、东至丰收渠)的土地,面积约2.1448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7月15日开始,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6年6月30日
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葛仙庄镇南堤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赣江街北侧、滨河西路东侧(北至城西村地、南至赣江街、西至滨河西路、东至城东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1.0661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7月15日开始,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6年6月30日
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葛仙庄镇城东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赣江街北、滨河西路东侧(北至城西村地、南至南堤村地、西至滨河西路、东至丰收渠)的土地,面积约2.1181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7月15日开始,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6年6月30日
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葛仙庄镇顾家庄社区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社区位于长江大街南侧、西环城路西侧(北至长江大街、南至南堤村地、西至丰收渠、东至西环城路)的土地,面积约0.4476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7月15日开始,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6年6月30日
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葛仙庄镇南堤村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赣江街北、滨河西路西(北至顾家庄村地、南至梁家那村地、西至梁家那村地、东至梁家那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0.3138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7月15日开始,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6年6月30日
清河县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预公告
葛仙庄镇梁家那社区及有关农户: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清河县2026年度第20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社区位于赣江街北侧、西环城路西侧(北至顾家庄村地、南至赣江街、西至丰收渠、东至西环城路)的土地,面积约0.7850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文化用地建设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6年7月15日开始,由葛仙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4日。本公告可在清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qinghexian.gov.cn。
特此公告。
清河县人民政府
2026年6月30日